投 资 体 制
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2005年底通过的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》和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》,从2006年3月1日起实行新的投资实施体制,建立“市场引导投资、企业自主决策、银行独立审贷、融资方式多样、中介服务规范、宏观调控有效”的新型投资体制:
1、政府直接投资和以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,继续实行审批制,审批程序与办法基本不变。
2、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》中所列的项目,实行项目核准制,核准程序与办法执行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》。
3、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》中未列的项目,实行备案制,备案程序与办法执行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》。
投 资 程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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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 资 者 |
服务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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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洽谈签订意向或协议 |
招商引资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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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申请报告 |
发改局 、经贸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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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、章程 |
经贸局、中小局、白云岩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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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注册工商登记 |
工商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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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登记 |
国税局、地税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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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用地事宜 |
国土资源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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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审批 |
环保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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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审批 |
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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